当年不能自由转联通卡的套餐,准备起诉省通信管理局的时候写过的一篇东西,这两天翻旧文件找出来的,留在这里做个备份。
尊敬的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
我是辽宁联通的一位普通移动电话用户,在此向贵局实名举报(个人信息见末尾)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干涉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的选择权,故意设置技术障碍阻止用户选择新的资费方案,并希望贵局能够为人民做主,切实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下面就相关情况叙述如下:
中国联通此前与哔哩哔哩网(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推出了“哔哩哔哩卡”系列资费方案,该系列方案主打访问哔哩哔哩网的部分页面能够免流。我得知这方面信息后,希望变更为该系列资费方案中的“22卡”。但是,在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的套餐变更菜单中,并无此资费方案的选项。
我于2017年6月17日通过微信联系了“哔哩哔哩卡”的客服,客服表示“我们是一种新卡的套餐,不可以转的”。
随后,我向中国联通通过电话提出了投诉,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中心提交了申诉申请。中国联通方面曾承诺变更,但第二天又改口称受技术限制无法变更,并称“受技术限制,即使变更也无法免流”。此后,按照电信用户申诉中心的说明,我提交了调解申请,但中国联通拒绝调解。
我在2017年7月7日再次联系微信客服,客服表示该卡的归属地与其他联通卡的归属地遵循相同的规则(“您申请的是哪儿的号段就显示哪儿的归属地的”),而且“免流问题是属于联通负责”。
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信部清[2006]630号),“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移动通信企业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已停止发展用户的除外)。”由此,我应当可以选择变更为该资费方案,中国联通的这一行为干涉了用户选择本企业、同归属地资费方案的自由。
希望贵局能够要求中国联通及时整改此行为,允许用户自由转至“哔哩哔哩卡”及其它同类资费方案(如“京东卡”、“招商银行卡”),切实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我的个人信息如下:
个人信息略去
此致
敬礼
个人信息略去
2017年7月20日